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04-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2023-25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免费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曜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中大街64号
被投诉人1:信阳市羊山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被投诉人2: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相关供应商:信阳市卓群办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道大拱桥路5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投诉人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二次报价后,评标委员会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进行了两次澄清,并以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认为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对该公司相应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未注明原因。
投诉事项2: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卓群办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能力要求提供社会保障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但却通过资格审查,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的规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根据《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财购〔2020〕4号)文件第六条要求,评审废标依据和理由不充分,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免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投诉事项1成立。
由于该项目建议废标,投诉事项2不再进行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单位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投诉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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