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2023-11-10 | ||
| 二、项目名称:原阳县机关事务中心综合办公楼物业招聘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
| 四、基本情况 | ||
| 新乡市鸿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原阳县机关事务中心综合办公楼物业招聘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计陆仟肆佰贰拾玖元陆角(1071600元*0.006=6429.6元)的罚款,并处以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原阳县财政局 | ||
| 2024年2月4日 |
原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原财购【2024】3号)
原阳县财政局
2024-02-04 00:00:00
广告
本网站https://www.caigou2003.com所有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标志、版面设计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除非另有声明,其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北京正福易采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版权合作邮箱:tougao#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