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10--12月份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果通报

南召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4-04-16 00:00:00

各预算单位:

按照《南召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10-12月份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10-12月份县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年10-12月份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共31个,全部开展了采购需求查。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管理整体规范合法。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在政府采购需求确定方面对适用对象、坚持原则、灵活结合、项目特点、分类实施上不够明确,一般性审查内容信息不够完整。

三、意见建议

    请各预算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南召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召财购〔2021〕181号)要求开展工作,为推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我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南召县财政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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