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号)

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4-04-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HB-GDZB-[2020]-1202

二、项目名称: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培训楼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江路29号

 当事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四、基本情况

机关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案件线索材料中,发现“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培训楼消防改造及装修工程项目”2020年)涉嫌未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及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改正,限期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鹤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鹤壁市财政局

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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