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3年安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安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公安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 件
2023年安阳市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购〔2023〕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二)坚持协同共治。
(三)坚持标本兼治。
二、工作任务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1. 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
2. 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要求直接或变相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
3. 对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的不合理要求,设置不同评分标准。
4. 在对产品或者服务品牌的不合理要求,限定或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5. 非法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限制新的供应商进入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参与竞争。
6. 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标准。
7. 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
8.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
1. 违规收取保证金。
2. 逾期不退还保证金。
3. 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4. 违规增收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费用。
5. 未明示并公开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6. 以个人账户收取上述投标费用。
(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1. 提供虚假的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2. 提供虚假的合同业绩及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 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 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四)供应商围标串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个人编制,或委托同一单位、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 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 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
7. 其他围标串标的问题。
三、工作组织
(一)统一实施。
(二)协同治理。
(三)以市带县。
四、工作步骤
(一)筛选名单(2023年12月20日前)。
(二)开展自查(2024年1月10日前)。
(三)书面审查(2024年1月 22 日前)。
(四)现场检查(2024年 1 月 31 日前)。
(五) 市局审核(2024年2月29日前)。
( 六 )处理处罚(2024年5月 22 日前)。
( 七 )汇总报告(2024年6月 2 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整治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