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省财政厅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采取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抽查、自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内控机制、程序规范、专业能力、采购效能等内容进行评价。
考核结果表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业务规范性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特别是标准化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经综合考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等次为“优秀”。
考核发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存在采购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针对考核中的问题,省财政厅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行深入剖析,采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进行整改。同时,要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示范作用,提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绩效,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专业化服务建设,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