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2024年)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05-1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考核单位名称:许昌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2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服务效能情况、信誉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并从2022年-2023年11月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5个项目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23年12月29日前)。请你单位对照考核范围和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客观分析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填写附件(附证明材料),并将2022年-2023年11月的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报送市财政局采购办。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4年1月12日前)
市财政局按照本次考核内容和“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对你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考核阶段(2024年1月16日前)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实施现场检查,形成工作底稿,对于在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查看项目资料,进行现场沟通,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质疑处理形成有效投诉、举报属实的情况较多。2022年共有4次有效的政府采购投诉,2023年共有3次有效的政府采购投诉
2.1次未及时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
六、考核结果
从检查结果看,你单位能够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监督考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培训和学习,建立了自学机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保证了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和集中考核,综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考核得分为91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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