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集采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嵩县财政局 2024-04-08 00:00:00

一、考核单位名称:嵩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三、考核内容

2023年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在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采购文件档案管理、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单位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状况;单位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等。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考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自行组织,形成自评报告。现场考核由县财政局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成考核组,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2023年集中采购代理工作执行情况进场进行全面检查。从20231218日开始,1222日结束。

         五、考核基本情况总结

         2023年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能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在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购程序较为规范,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表现较好,组织采购过程规范有序,能够较好的完成集中采购工作。

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采机构从上而下业务各自为战,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指导;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灵活,比如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编制招标文件方面运用法律法规不够及时准确;三是人员素质要加强,培训调研活动不够,业务知识的储备还不足,工作的视野和思维不够开阔,主要体现在上级对集采机构缺少培训;四是采购需求申报不规范,在编制招标文件程中,招标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过于简单,不能把详细参数明细化往往一带而过,给编制招标文件造成困难。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本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

嵩县财政局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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