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濮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考核的主要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濮阳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设定的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27个具体评价内容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单位内部管理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及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等。
2.随机抽取2022-2023年度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涵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共计5个项目(濮阳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联网平台项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濮阳市12345热线平台升级服务项目、濮阳市实验幼儿园LED电子屏采购项目、濮阳外国语学校教学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全流程检查。
3.对“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自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四、考核方法
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监督考核中发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培训还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出现采购文件未明确落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的具体评审标准;2023年全年采购资金节约率较2022年全年采购资金节约率降幅较大;归档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和优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要积极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示范作用,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进电子合同签订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服务政府采购当事人能力,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六、考核结果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自查和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分为96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