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管城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监督考核主要内容是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项目执行情况、制度建设、人员及培训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自评、书面审查、整理通告等多种形式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监督考核。
五、考核成效及问题
从监督考核情况看,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此次考核工作非常重视,接到监督检查通知后,积极主动配合,及时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材料。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采购行为不断规范,圆满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但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如下:1、采购文件有质疑函但应更加完善质疑函的接收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2、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未实名。
六、其他事项
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令管城回族区采购中心认真进行整改。
七、意见建议
建议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提升质疑答复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集中采购业务专业化水平。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