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洛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项目采购全流程检查。重点考核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采购价格和节约资金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采购文件档案管理、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单位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状况;单位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等。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考评由采购中心自行组织,形成自评报告。现场考核由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委、市审计局共同组成的考核组,从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下半年代理项目中抽取10个项目进行全流程检查。从2024年1月1日开始,1月12日结束。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采购中心能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在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购程序较为规范,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表现较好,组织采购过程规范有序,能够较好的完成集中采购工作。
同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本次考核等级为优秀。
洛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