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红旗路1号
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7室
原中标单位: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盛润国际广场1号楼2单元7层703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智慧物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246)”于2023年11月29日废标,原因系原中标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情形。经调查认定,原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事实成立。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报告,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未及时报告。
三、处理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原中标结果无效,原中标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
2.根据《郑州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100条》(郑财购〔2021〕11 号)第七十一条、《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郑财购〔2020〕13号)第(十一)条、《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豫财购〔2023〕5号)第三十九条,决定对采购人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和代理机构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责令采购人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和代理机构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