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政府采购管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构建公正透明、公平竞争、监管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禹州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从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入手,要求采购单位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审查和监督,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规范管理机制。同时,针对目前在采购需求编制中存在的市场调查不充分、评分因素具有倾向性、分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要求建立健全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开展需求调查、确定最高限价、设定评分标准和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等工作要求。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从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各环节的时效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最后还重点强调,财政部门将不断健全采购监管机制,定期开展随机检查,及时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