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4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及录音录像、对照各类印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质量、采购信息发布、评审现场管理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委托代理协议不规范 检查发现,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费用未明确等,不符合有关规定。
(二)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
(1)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资格条款,代理机构仍在资格条件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不符合有关规定。
(2)采购文件评审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部分评分准则表述模糊,未明确评审得分标准和量化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
(3)采购文件将有关证书作为评分项,对供应商设置实行差别或岐视待遇,不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不符合相关规定。
(4)信息公告未附采购需求,不符合有关规定。
三、处理意见及有关要求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二七区财政局;未被检查但已在我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对照本次通报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类似情况的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书面反馈二七区财政局。
特此通报。
二七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