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常态化检查情况
各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范围为2024年第二季度我区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方法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采购、中标(成交)等公告信息。
四、抽查发现的问题
未按公告规范要求准确发布信息,如:招标公告未公示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未公示评审得分等。
五、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现将检查结果告知相关单位。请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常态化检查情况
中原区
2024-07-04 00:00:00
- 第二季度 常态化检查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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