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巩义市政府采购项目检查结果的通报

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07-05 00:00:00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4第二季度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内容

本次抽查范围为2024第二季度已完成合同备案并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备案内控制度执行、“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设置以及其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和情况等。(检查结果详见附表)

抽查结果

(一)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二)采购文件抽查。本次抽查了第二季度13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各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中,严格执行了不得设置“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其他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和情况等规定。

(三)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巩义市2024年中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巩义市西村镇东村村组道路项目、巩义市教育局第四小学餐厅维修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发布内容,如:未按照规定发布融资政策,未在采购公告中公布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等。

(四)采购需求管理。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巩义分局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巩义市2024年中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等6个项目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购〔2021〕9号)中有关采购需求管理的规定,如:划分采购包的项目在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时未按要求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计划,需求确定书编制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开展需求调查,个别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书缺少风险防控措施等。

整改要求

在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基本能够依法按照其内控制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未出现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未在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出现明显的影响公平竞争条款但仍有一部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需求管理及信息公布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请问题涉及的6家采购单位和7家代理机构,按照所列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8日前报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64389803

工作邮箱:gycgb@126.com

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巩义市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工作问题统计表[点击下载]

巩义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第二季度巩义市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工作问题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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