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积极性,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稳步发展,7月10日,县财政局、县金融管理支局组织召开县银行机构“政府采购”融资工作座谈会,县域内的6家银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商水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商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业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24年以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原因,相关银行介绍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及营销经验。
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全力配合供应商办理“政采贷”业务 ,不得拒绝供应商办理“政采贷”业务的合理要求。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沟通,开展金融机构合同融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将结果运用到财政国库现金管理、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等金融机构选择中。
会议指出,采购人在资金支付时,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注明的贷款银行和账号中,不得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