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强化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魏都区财政局采购办 2024-07-25 00:00:00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魏都区持续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辖区各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加强采购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细化政府采购活动流程,落实各个采购环节的具体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采购文件的审批、审核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合法、高效,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杜绝边清边增。

二是着眼能力提升,强化制度建设。督促采购代理机构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多措并举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同时要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加强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注重实质性运行,促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落地见效,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的代理行为。

三是抓好末端落实,强化问题整改。结合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漏补缺,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制度规范、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内部执业管理体系。同时立足日常管理和执业工作,完善明确具体的常治长效制度建设,夯实责任、强化担当。通过建章立制,使常态化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形成常抓常改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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