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23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7-2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283
二、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新工科专业锻强提质实验实训平台建设专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天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东段11号百脑汇92层1203室
被投诉人1:新乡医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被投诉人2: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省隆瑞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8号14号楼13层13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造假。2.按照评分办法,投诉人价格分高于中标供应商,投诉人的综合评分应当高于中标供应商。投诉请求:1.财政部门审核该项目评标结果,组织专家重新评标打分并最终公平公正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以提供虚假材料处罚中标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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