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4-08-06 00:00:00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市直各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购﹝2023﹞8号)要求,市财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市财政局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3年焦作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成立由法律顾问、评审专家等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明确时间节点,列出工作清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指引,对近两年来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在全范围内随机抽取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中筛选49个项目,分别涵盖不同的采购方式及类别。

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结合代理机构自查报告及相关政府采购项目资料,针对“四类”重点问题进行初步梳理,编制工作底稿。结合书面审查情况,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嵌入工作底稿模板,形成了从检查通知、调阅清单、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一套完整的检查指标体系深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验,调阅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同时规范和优化现场检查行政执法流程,做到执法流程标准、执行文书统一、执行行为留痕、执行档案完整。

对于发现问题,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责令相关单位、代理机构限期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全市查出四大类7项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监督检查处理决定7份,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市进一步纠正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采购主体的规范意识,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发力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创新线上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检查范围和频次,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和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持续关注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和成因,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精准施治,规范管理,跟踪监督,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焦作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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