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在2023年政府采购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中路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项目中,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中路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本机关。未反馈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