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义财购〔2022〕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局对河南国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了5家代理机构2024年上半年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36条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未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该问题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三、有关要求
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在收到财政部门整改通知后按照时间要求将整改情况反馈财政部门;未被检查但已在我市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对照本次通报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类似情况的要及时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代理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和业务水平。
义马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