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驻马店市确山县财政局 2024-08-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24-04-7

二、项目名称:确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设施设备采购B包

三、相关当事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1:确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确山县龙山大道北段1159号

被投诉人2: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层162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2:技术参数的评分标准存在设置的分值未与评审因素的化量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

投诉事项3: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覆盖面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

投诉事项4:评审标准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内容不明确。

投诉事项5:付款方式缺乏明确的时间点,采购过程不透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受理投诉后,确山县财政局调阅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的规定,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确山县财政局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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