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程序通知书

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08-23 00:00:00

投诉人:信阳恒丰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金盾小区北广场门面房80号

法定代表人:陶正旭   联系电话:16637656888

被投诉人1: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平桥镇中心大道6号

被投诉人2: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24722日对“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感染病区中央空调多联机设备采购项目(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19)”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724日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我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现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特此通知

平桥区财政局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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