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活动
“一网通办”。
市场主体参与华龙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线上办理,采购人、供应商等采购活动主体“零跑腿”。二、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
全过程公开项目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行政处罚信息等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项目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评审情况、符合性评审情况、投标报价评分情况、评分汇总情况、商务标评审情况、技术标评审情况、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情况、否决投标情况等评审资料。三
、提供便捷的
合同融资服务。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申请、货款审批、货款发放、放款及还款进度查询、后续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效供应商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四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五
、支持绿色发展。
各预算单位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六
、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
在全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函,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以保函代替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七
、持续运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度。
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规定格式的声明函,即可代替参加政府采购资格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八
、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畅通线上及线下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均可接受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办理,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质疑、投诉渠道和方式。实现全过程“一站式”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九
、常态化征集“网上商城”供应商。
按照“标准统一、属地核验,一地征集、全省通用,信用承诺、信息公开”的原则,实行“信用+承诺”方式,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