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鄢陵县财政局采购办 2024-09-1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2023-07-24
二、项目名称:鄢陵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第二批中省及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类)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9层911室
四、基本情况
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存在经营年限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没有落实节能环保政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制定不完整、不明确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豫财法﹝2021﹞3号)等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鄢陵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 鄢财购罚【202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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