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提升政府采购绩效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09-27 00:00:00

       今年以来,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为导向,从严把控机制建设、政府采购执行和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外,各采购单位均严格按照要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备案和公开、履约验收、提交发票、合同资金支付等电子化操作。同时,政府采购系统和预算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效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向政府采购系统动态推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不仅为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要求提供了技术保障,也降低了采购人手动录入计划和数据的错误率。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功能。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延续执行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业合计预留份额的60%。2024年,我区共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为6922万元,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为6922万元,占比为100%;同时、延续对小微企业价格合同首付款、预付款制度,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着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
       三是丰富监管模式。按季度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求,对其执业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强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和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2023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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