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河南优卡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09-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2-111、郑财招标采购-2023-222、郑财招标采购-2024-17

二、项目名称: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荥泽大道向北 800 米

代理机构1: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023年项目)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代理机构2: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项目)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瀚海璞丽A座4层406室

中标供应商:河南优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45号2号楼1单元5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到上述项目相关工作函件。内容如下:河南优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连续中标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采购项目,存在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1、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需求调查不严谨,决定对采购人郑州商业技师学院,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单位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郑州市财政局。

2、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规则》相关规定,对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除郑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10。(有效期一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3、认定优卡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连续三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事实成立。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述三个项目均中标、成交无效。中标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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