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2-111、郑财招标采购-2023-222、郑财招标采购-2024-17
二、项目名称: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荥泽大道向北 800 米
代理机构1: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023年项目)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代理机构2: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项目)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瀚海璞丽A座4层406室
中标供应商:河南优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45号2号楼1单元5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到上述项目相关工作函件。内容如下:河南优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连续中标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采购项目,存在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1、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需求调查不严谨,决定对采购人郑州商业技师学院,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单位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郑州市财政局。
2、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规则》相关规定,对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除郑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分10分。(有效期一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3、认定优卡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实习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连续三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事实成立。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述三个项目均中标、成交无效。中标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