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145 | ||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扶轮外国语高级中学开办费一期校园直饮水设备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广州市海邑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76号2栋310房 | ||
|
||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河南优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给水管道、管件及阀件均属“优源”定制,生产厂家为优源公司,但优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许可批件,其提供的直饮水管道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中标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河南优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事实成立,中标、成交无效。 2.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中标人违法行为依法另行处理。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郑州市财政局 | ||
2024年10月8日 |
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4〕25号)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10-08 00:00:00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