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4年6号)

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4-10-1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电缆与照明租赁项目(汴财磋商采购-2024-2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乔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东侧胜利路北茂源小区吉祥胡同55号

被投诉人1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12层

被投诉人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康平街1号

相关供应商1:河南鹏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王寨街西史赵一期7号楼一单元4层402室

相关供应商2:郑州胜本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10号院1号楼1单元5层10号

相关供应商3:东莞云杰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龙桥路99号101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认为本项目投标人河南鹏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胜本鑫商贸有限公司、东莞云杰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提供虚假的文件等情形,对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情况不满意。于20249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候选人河南鹏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胜本鑫商贸有限公司、东莞云杰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做废标处理,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未履行职责。

投诉请求:该项目中标结果作无效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开封市财政局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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