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购决〔2024〕26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103号
联系方式:0371-67185353
代理机构:
地址: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黄公正
联系方式:0371-56505020
当事人1:
当事人2: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5日接到本项目存在该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竞争性磋商小组情形的报告。
本机关展开调查,确认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竞争性磋商小组情况属实。
五、具体处 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本次竞争性磋商小组组成无效,本次评审结果无效。
2.采购人对推荐采购人代表把关不严,代理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采购人代表法律意识淡漠,无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是上述情况产生的共同原因。
3.本机关决定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责令上述当事人就本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郑州市财政局。
4.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规则》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情形属严重失信行为。
对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郑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分20分(有效期一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5.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