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2023年对河南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购〔2023〕18号)要求,本机关依法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该公司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代理的五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了监督评价。
一、 存在的问题
本机关在监督评价中,发现该公司部分项目评分中分值量化未明确不具体等违规违法问题。
二、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