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安财购投〔2024〕5号

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4-11-11 00:00:00

 

安阳市财政局于2024年10月22日受理了河南佩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安阳市应急管理局河南省安阳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舟艇、通信指挥及医疗器械类)包3三次”(采购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4-41)的投诉。经调查论证,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佩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安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投诉人: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河南联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河南联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折叠担架”生产商衡水丰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具有质量管理、健康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能得分。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所投产品“普善康除颤仪”不具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一些功能。

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丰营牌折叠担架”生产商检测报告原件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

三、调查事实

对于投诉事项一,经查阅本项目评审资料,河南联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制造商企业实力项得分为零,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二,河南联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三,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三成立,撤销采购人与河南联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4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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