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145 | ||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扶轮外国语高级中学开办费一期校园直饮水设备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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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依法对“郑州市扶轮外国语高级中学开办费一期校园直饮水设备项目”投诉事项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河南优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采购金额(2070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伍拾元(¥10350.00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郑州市财政局 | ||
2024年11月12日 |
郑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罚决〔2024〕4号)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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