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93
二、 项目名称:新乡广播电视台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豫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A区908B
被投诉人1:新乡广播电视台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439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诉讼,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所招货物“液晶显示器”属于节能产品品目“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而中标供应商所投货物“TCL 65G60E”属于品目“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虽有节能证明,但设备品目不同,节能标准也不同。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上未见到“网御星云、Leadsec-RS-200N”有关字样,且未在官方机构查询到该型号。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及时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给予了书面回复。本机关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调阅招标文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投标产品,组织原评审委员会技术专家协助调查,现已调查完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该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