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4-11-27 00:00:00

一、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2024-93

二、 项目名称:新乡广播电视台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豫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A区908B

被投诉人1新乡广播电视台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439

相关供应商: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诉讼,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所招货物“液晶显示器”属于节能产品品目“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而中标供应商所投货物“TCL 65G60E”属于品目“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虽有节能证明,但设备品目不同,节能标准也不同。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上未见到“网御星云、Leadsec-RS-200N”有关字样,且未在官方机构查询到该型号。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机关受理投诉后及时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给予了书面回复。本机关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调阅招标文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投标产品,组织原评审委员会技术专家协助调查,现已调查完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该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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