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孟财【2024】02号)

孟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12-0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孟财招标采购-2024-17
二、项目名称:孟州市第五高级中学信息化提升项目电脑采购及集成服务建设(二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中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中山花园8号
被投诉人1:孟州市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焦作市孟州市河阳街道
被投诉人2: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东端东方商务院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孟州市第五高级中学信息化提升项目电脑采购及集成服务建设(二)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孟财招标采购-2024-17)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单位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中标公告里,中标人所投产品:主机,没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孟州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4年11月19日受理并进行了相关审查:
针对投诉事项调查结果:经查证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之诚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其所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证书编号:CQC23701381248)是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UltiDesk 500s全系列产品进行的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3月13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相关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孟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孟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孟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 处理决定书2.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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