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1号)

商丘市开发区 2024-12-0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商示财公开-2024-7
二、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2024年采购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免费刻制印章及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巍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东山名苑对面天巍公司
被投诉人1: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被投诉人2: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七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1:该项目属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采用章体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构成了违反国家强制规定且显失公平。
投诉事项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针对性不强,并不能做出合理的说明。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 示范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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