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号:殷磋商-2022-29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广场、道路铺设改造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万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天平大道畅春苑小区西区4幢2单元201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安阳市殷都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广场、道路铺设改造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河南万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做如下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1,789,570.05×5‰)的罚款,计人民币8947.85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