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4-12-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4-25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第十六中学更新监控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同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向阳新村夏区车库路1号院附1号

被投诉人1新乡市第十六中学

  址: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南189号

被投诉人2: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路中街

相关供应商新乡市精至商贸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诉讼,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新乡市精至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和填写不符合规定,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规定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成交结果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该项目废标,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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