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4-18 | ||||
二、项目名称:清丰县凤鸣路学校微机室、智慧黑板及实验室设备采购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省中烁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中山花园8号 | ||||
|
||||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就本项目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一)中标人《二次报价》主要标的产品没有规格型号。(二)中标人《二次报价》中的21种产品没有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一)和投诉事项(二)的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河南省清丰县财政局 | ||||
2024年12月18日 |
河南省清丰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清丰县财政局
2024-12-18 00:00:00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