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7号

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4-12-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173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道527号(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经营地址)

被投诉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相关供应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7日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代理公司对投诉人“飘红项格式不符合暗标格式要求造成某项评分点为零分”的答复不符合实际情况。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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