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16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2024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慈力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佳园23号楼7层706A
被投诉人1:新乡市公安局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南66号
被投诉人2: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新楼三楼30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1、该项目三次连续变更公告违反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没有公告具体的变更内容;2、变更后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培训要求、配送方案评审因素未量化;3、变更后服务承诺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4、变更后供货方案的要求没有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是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限定供应商的所在地。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书面审查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新乡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