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4-114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彩超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叉口5G创新应用产业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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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正式受理了投诉人对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彩超项目”(项目编号:ZFCG-G2024085号)B包的投诉,经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人认为: 根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该项目的评标报告,评标小组错误的认定我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理由是分项报价表出现两种产品型号,FW-5型号无产品注册证和检测报告。 投诉请求: 取消不公正的评审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许昌市财政局 | ||||
2025年1月6日 |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6号)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5-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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