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 〔2003〕12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商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商财购 [2023] 16号) ,县财政局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下半年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内容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电子化采购交易平台建设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情况、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
二、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工作成效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4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认真落实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完善电子化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考核期内未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根据考核结果,发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交易平台电子化流程有待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二是加强工作创新。
五、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4年下半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考核得分94分,考核等次为“优”。
六、其他
无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