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16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2024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乡市麦迪特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76号普利商贸城A座10层1005号房
被投诉人1:新乡市公安局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南66号
被投诉人2: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新楼三楼308
相关供应商:河南讯飞智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乡市宏升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我公司的“贵单位所提交的高德导航货车截图上为07:45无法确认早上7点还是下午7点、未列明早上7:00-8:00时间段,未重点突出早上(上午)这一重要信息。”“货车截图贵单位提供的截图为驾车无法确认是否为货车、未提供完整且明确的证明资料。综上所述,正常无法得到分数,通过评委综合考虑做出了有利于处理,给出了5分的优势得分。”的质疑答复不认可。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相关内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新乡市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