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360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建设一学才艺培训活动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4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浙江艺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凤凰创意大厦3号楼东楼2单元601-60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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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具备履约能力;2.成交供应商恶意低价投标。投诉请求:1.核实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承建能力及投标报价合理性;2.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依法追责,同时责令采购人重新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2025年2月14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3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5-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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