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洛采竞谈-2024-12
二、项目名称: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座6F
被投诉人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民之家六楼6013、6014
被投诉人2: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通讯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6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鑫佰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佳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利锦物业管理公司、洛阳雅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龙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投标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集采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对5家投标人二轮报价相同及谈判小组的投票推荐依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投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