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5-02-24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在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了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等10个项目,通过书面查阅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电话回访中标供应商等方式多维度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所有抽取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各个实施阶段均能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规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科     

2025年2月24日           

  • 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专项检查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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