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魏都区财政局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四个强化”,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全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通过严格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了政府采购预算的规范使用和高效执行,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紧密连接,保证了采购活动始终在预算框架内进行,从而有效防止了预算超支和资金浪费。
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依法实施采购。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并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从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等方面,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各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强化监管功能发挥,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将合同签订时限压缩至3日内,合同备案压缩至1个工作日,充分运用政府采购一体化管理系统对项目实行全流程监管,及时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合理安排采购资金,提早申报采购计划及备案,积极打造高效快捷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强化关键环节管理,确保采购风险有效控制。
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推动全区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采购需求管理、选定采购方式、保障公平竞争、履约验收支付等方面认真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把推进“应采尽采”作为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紧盯关键环节,抓好采购方式、资金来源、合同备案情况等事项的督导检查,杜绝政府采购“先斩后奏”、擅自采购、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出现,全面提升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