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河南巧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正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8RLP8K
地 址:南阳市高新区七里园三杰盛世城9-1-2003
本机关调查查明:2021年9月8日,你公司在参与社旗县营养膳食改善项目(编号: 社财采购公开-2021-34-C )招投标活动时,你公司将供餐业务转包给社旗县绿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七十二条第四款,属于“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1、处以采购金额6,907,200元,10‰即69072元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社旗县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社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旗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5-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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